购楼出现哪些情况可以退房?
读者李先生来信:我购买的一套130多平方米的四居室住宅与开发商宣传资料所示的规划设计有出入,除了宣传所称的全封闭小区变成了半开放小区外,一楼沿马路的建筑全变成了商铺。此外,小区大堂、过道等公用场地面积严重“缩水”,开发商如此忽悠购楼者,我可以无条件退房并解除购房协议吗?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李先生遭遇的情况如果属实,可以提出退房并解除购房协议,因为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具有法律效应,被视为开发商的正式承诺。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此外,开发商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文/记者陈明) |
上一篇:莞二手成交量同比降逾两成
下一篇:业主投票选物管应成常态
分享到:
相关阅读
- 房贷新政后 东莞公寓产品如何生存?[2014-11-06]
- 业主没收楼催缴物业费?[2014-11-06]
- 收楼宝典:收楼前要看“三书一表” 切忌“先收楼后验房”[2014-11-06]
- 莞二手成交量同比降逾两成[2014-11-06]
- 购楼出现哪些情况可以退房?[2014-11-06]